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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見習記者馬艷 自今年10月1日起,《南寧市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聯合懲戒辦法(試行)》正式施行,《辦法》選取了14個行業主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經常遇到的“老大難”問題,將失信行為分為個人失信行為、單位失信行為以及輕微失信行為、較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。個人或單位在南寧市教育、環保、城鄉建委、城管、住房、交通、衛計委、食藥、安監、林園、國稅、地稅、工商、公安交警這14個行業中的任一行業出現失信行為,只要進入南寧市失信聯合懲戒的黑名單,都會受到這14個行業主管部門的聯合懲戒,實現“一處失信,處處受限”。 (原標題:南寧出台失信聯合懲戒辦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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